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推动学校德育工作创新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09-10-0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为了推动基层教育部门和学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以及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精神,探索新形势下学校德育工作规律,特别是总结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中涌现的德育创新成果(《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详见9月28日中国教育报和教育部www.moe.edu.cn网站“科学发展观专题”),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学会中学德育专业委员会在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支持下,共同主办第八届全国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思想道德建设优秀成果展评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办:中国教育报 中国教育学会中学德育专业委员会

  承办:全国班主任工作学术委员会 北京中天文化发展中心

  协办:中国教育新闻网(http://www.jyb.cn) 师识网(www.staroc.com)

  二、参评内容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地方教育部门整体设计和实施区域内学校德育工作的理论或实践探索。(二)学校德育特色的理论或实践探索。(三)德育工作内容方法和途径的创新。(四)加强和改进职业学校德育的理论或实践探索。(五)班主任工作的实践与探索。(六)学科教学中德育渗透的理论与实践。(七)德育校本课程的开发使用。(八)学生思想品德评价与考核。(九)学校指导家庭教育理论与实践。(十)民办学校的德育工作。

  三、参评对象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科院(所);2.学校:幼儿园、小学、中学、中职学校;3.教育工作者:幼儿园、小学、中学、中职学校的领导、德育工作负责人、团干部、大队辅导员、班主任及各学科(科任)教师。

  四、参评成果类别及要求

  (一)文字材料类

  1.单位成果:包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在教育内容、方法、形式、途径,队伍建设、组织领导、评价考核等方面的新认识、新举措、新经验。

  2.个人成果:包括教育部门干部和学校领导、德育工作负责人、团干部、大队辅导员、班主任及各门学科(科任)教师个人或多人合作成果。

  3.类别包括:①论文②工作经验③班主任工作及班级(团、队)建设④教育案例或故事⑤心得随笔⑥课题与调研报告等。

  4.报送要求:每件《优秀成果首页示例》(附件1)请注明单位或个人成果、文章类别、作者姓名、单位名称、通信地址、邮编、电话等。文字类除上交打印稿外,请附电子稿一份。

  所有单位、个人稿件由单位统一报送,加盖单位公章在首页右上角;文字材料均须A4纸打印稿(贫困地区除外)3000字以内,单位成果可附图片;集体统一报送成果同时附《优秀成果申报表》(附件2)打印稿和电子稿各一份。

  5.每人仅限交一件成果,作者联合署名不超过2人(课题组除外)。

  (二)音像类(音频、视频光盘)

  1.课件:为开展主题班(团、队)会活动、德育活动课、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课而设计制作的电子版课件(须统一提交PPT文件)。

  2.实录:课堂、活动或主题班(团、队)会的实况录像剪辑。

  3.多媒体教学小素材:教师自己或指导学生设计制作的思想道德教育相关的动画、网页及平面设计作品。

  4.节目:各单位自编、自导、自演的思想道德教育相关节目(如舞、剧、小品、相声、合唱、朗诵等)录像光盘。

  5.多媒体论文:以多媒体形式呈现的各种体裁的思想道德教育相关文章(即文章中有文本、图片、图表、视频、音频、动画链接的)。

  音像类成果送交时请附《音像类优秀成果申报表》(附件3)。

  五、评选方法

  成果材料由组委会组织初评、复审,入选成果报送高级评委会终审。教育部门集体组织参评的稿件由各教育单位统一组织初评,在《优秀成果申报表》中填写初评意见。

  六、奖励与表彰

  (一)优秀成果奖:文字类设优秀成果特、一、二等奖;音像类设优质课特、一、二等奖。

  (二)展评活动先进教育部门、教科院(所):积极组织所属各校广泛参与展评活动,有明显的效果;统一组织收送材料,指派专人负责并给予统一指导和培训;报送稿件均为最新成果,且稿件普遍质量较高。

  (三)展评活动先进学校:领导关注、组织及时。有专人组织老师参加活动,并在指定时间内报送成果;工作有效、成绩显著,报送单位成果材料获得一等奖。

  (四)展评活动先进工作者:集体组织参评的各单位领导或指定负责人,广泛发动各科教师、科研人员参加活动,组织报送30件成果以上。

  (五)展评活动先进教师:提交的德育成果具创新性、示范性、启迪性。

  展评活动先进的申报:

  (1)申报先进学校须填写展评活动《先进学校申报表》(附件4);

  (2)每个学校可推荐先进工作者1-2人,先进教师的名额是各单位上交成果教师人数的10%(须填写展评活动《先进工作者申报表》、《先进教师申报表》(附件5、6)。

  (六)本届活动特设:职业学校德育先进单位、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奖。

  (七)部分文字类优秀成果结集出版,音像类优秀成果汇集成光盘向全国推广;遴选、整理可操作性强的德育工作策略、途径与方法建立优秀成果资源库;部分获奖单位和个人在《中国教育报》上公布;部分优秀成果推荐在《中国教育报》、《中小学管理》、《班主任》等媒体上发表。

  七、相关事项

  1.各单位填写展评活动的所有表格与成果材料一起报送,放置材料最上端;

  2.报送成果时不收取费用,其他相关费用在不影响成绩的情况下,由获奖单位和个人视自身情况自愿办理;

  3.所有附件和表格可登录中国教育新闻网(http://www.jyb.cn)和师识网(www.staroc.com)下载;

  4.报送材料一律不退,组委会有宣传、解释、处置权。

  5.寄送材料时间:即日起至 2009年12月23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6.获奖通知时间:2010年2月底

  来稿请寄:北京100091-180信箱

  收件人:小公民道德建设活动组委会(收) 邮编:100091

  咨询电话:010-62806271

  62808086 62854840

  传真:010-62806272(发传真后务必电话确认)

  联系人:赵老师 吴老师

  E-mail:xgm2006888@163.com (请注明邮件主题)

  QQ:675796967; 982806641;

  1103421139

  监督电话:010-6285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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